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XX地
来源:五大连池市朝阳村朝阳经济合作社
时间:2023-02-20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规定,结合“四议两公开”规则和程序,经五大连池市XX乡(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现将XX乡(镇)XX村XX地发包情况公告如下:
一、XX地面积XX亩,地块数为XX块,土地编号:1-XX号,每亩XX元,承包费总计金额:XX元(详见附表)。
二、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1年XX月XX日。
三、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2021年XX月XX日-2021年XX月XX日)。(起始时间为来中心办理的当天,终止时间为往后推十个工作日,终止不能是周六周日,如是要推到下周一)
四、承包要求:同等条件下原种植者优先承包。承包费在XX月XX日前交清。如在XX年XX月XX日前XX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人承包将对外发包。经营方式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用途。
五、请有意者在公示期结束之前携有效身份证明到五大连池市XX乡(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名,地址:五大连池市XX乡(镇)XX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五大连池市XX乡(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XX月XX日(来中心办理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