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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二级机构,各自然资源所:

现将《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6日

浏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长资规发〔2020〕141号)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综合用好挂图作战、“影像+图斑+数据+现场”的手段和方法,针对国家、省、长沙市下发的监测图斑,运用不动产登记发证、历年地籍变更、各类审批、备案数据和卫片执法整改数据,筛选出疑似图斑,在省、长沙市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农村公益类和产业类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二调”“三调”成果及上级下发和各类信访举报途径收集的问题线索,摸清疑似图斑的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核实、举证、完善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线索,形成真实准确、要素齐全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数据和问题清单。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市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有关概念界定如下:

1.房屋。指上有房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二)摸排类型

一是住宅类。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一户独栋住宅、多户联建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情况。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处罚情况、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摸排工作,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寻文

顾问:张益平

副组长:刘学辉(常务)、陈树松、李忠宏、王艺辉、黎飞、黎成红、周瑛、戴仲和、尹振国、焦旭辉

成员:办公室、权籍科、法规科、财务科、用途管制科、规划管理科、规划编制科、耕保科、调查监测科、测绘院、权益科、督察科、登记中心、信息中心、执法大队等科室、二级机构和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由黄珍任办公室主任,王强、黎琼任办公室副主任,徐志任联络员(联系方式:电话与微信同号18274982896、QQ:791815593)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

权籍科: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法规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用途管制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用地审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规划编制科:配合农村建房基础数据库建设,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耕保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补充耕地审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调查监测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地类审查,做好相关基础数据保密和提供利用的审核把关工作,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依法依程序选定公益类和产业类权籍调查技术单位。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测绘院:负责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数据建库、技术培训和质量审查把关。指导技术单位开展公益类和产业类的权籍调查及数据建库工作,组织技术单位完成农村违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录入上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权益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供地审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规划管理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规划许可审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督察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业务指导,组织、推进、督促、落实问题摸排技术工作,配合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登记中心: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权证审查,配合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配合制定整治方案。

信息中心:全力配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设施设备。

财务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的经费预算、审查和保障工作。

执法大队:行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对接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联络协调和会务、汇报工作;按照“边摸排边整改”要求和部门职能职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组织核实完善全市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组织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指导开展调查核实和公开、公示工作;按照“边摸排边整改”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当地政府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完成监测图斑合法性初步筛查。根据上级掌握的监测图斑,套合不动产登记发证、2013年以来地籍变更、各类审批、备案数据和卫片执法整改数据,筛选出疑似图斑,争取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按我局筛选的疑似图斑进行下发。(2020年9月16日完成,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督察科、测绘院、用途管制科、调查监测科)

(二)完成2013年1月1日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数据建库。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权籍调查成果。建立统一的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库。(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权籍科、测绘院、技术单位)

(三)完成农村公益类和产业类建设用地项目权籍调查和数据建库。依法依程序选定技术单位,按要求完成全市农村公益类和产业类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数据入库,根据上级下发的疑似图斑,汇总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数据。(2020年10月底之前完成,责任单位:调查监测科、财务科、测绘院、技术单位)

(四)完成疑似图斑信息核实和最终上报成果。根据初步摸排数据,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收集、核实、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从村组到乡镇再到县级政府,逐级完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程序,形成最终摸排成果上报省市。(2020年11月上旬完成,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督察科、测绘院、各自然资源所)

(五)确认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清单,按上级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11月中旬完成,责任单位:所有成员科室队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摸排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效,科学的完成摸排成果数据。

(二)保证进度质量。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科室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当前时间紧的困难,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确保按时汇交调查成果。

(三)加强协调指导。各成员科室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强协调指导,及时与上级进行业务沟通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摸排工作按上级要求顺利有序推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局办公室和各自然资源所要制定宣传方案,采用通用宣传模板,以动画、漫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村村通广播等媒介,深入农村地区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支持摸排工作。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出错的,按工作纪律要求依规严肃处置。